索引号 | 640400001/2017-6898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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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政府办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为全面了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17年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01号)、《固原市2017年县(区)、部门(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固党办〔2017〕56号)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对全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及考评内容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政办发〔2017〕98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7〕99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7〕106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政务公开清单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64号)等文件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成立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分工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建设情况。
(二)政务公开共性工作。政务公开清单,财政预决算及督查、审计结果公开,年度自查报告编发质量和按时上报备案。
(三)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府网站管理体制,“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热线电话等公开平台开通运行及其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建设情况。
(四)政务公开专项工作运行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依申请公开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五)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固政办发〔2017〕98号、固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细化、深化20多个重点领域、50多个关键节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
(六)“331”监管平台运行情况。农户基础信息采集情况,涉农惠农项目纳入平台监管情况,三级备案完成情况,“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实施细则”内容发布情况,三级审核中附件上传情况,手机客户端户均下载情况。
(七)政策解读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重要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同步解读情况。
(八)政民互动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以及人员名单备案,确定办理制度,建立信件办理备案和督查机制,领导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情况(是否及时办结,是否答非所问或简单敷衍的,办理时限内全面答复或正面做出明确答复)。
二、督查及考评方式
采取材料报送、网站采样和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查及考核对象
(一)县级人民政府: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
(二)A组:承担重点领域任务,对外具有业务指导监督职能并从事外部行政管理的部门(单位):
市发改委、扶贫办、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卫计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安监局、经合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局
(三)B组:A组以外其他部门(单位)
民宗局、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文广局、规划局、旅游委、开发区管委会、地震局、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销社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督查和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起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重点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保障机制建设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确保数据准确、亮点突出,务必于12月27日10:00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中心245室)。
(二)督查考核。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2017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考核细则》要求,梳理相关材料及其说明。材料报送的需提供文件复印件,网站采样的仅需提供网站链接、截图等信息,务于12月27日前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高度重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做好材料报送,确保全市政务公开督查和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金娥 联系电话:0954-2088962 15296942226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